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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于中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,国家应当确定物业税幅度在0.1%~3%之间,由地方根据本地区的收入水平和应税房地产的位置和用途,具体确定适用税率。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就表示,物业税的征收将按照“中央作决策,立法在省一级,征收和规范在县市”的原则,因此具体的税率将由各个地方来定,全国不会实行统一税率。
当然,在所有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好之后,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细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。
比如说中国目前税务机关几乎不直接对个人征税,而是习惯通过代扣代缴等办法跟单位打交道,但这一方式显然难以适用于房产;优惠政策如何设计——比如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房产过去一直免税,可由于它们改革进展缓慢,大量用于出租、经营的物业是否依然要享受这一待遇?
此外,豁免在很多时候是一个必需的工具,对于那些黄金地段的“城中村”,以及低收入的弱势人群等,从目前中国新推行的居民保障性制度想要保障的“居者有其屋”来看,减免物业税是现实而必要的选择。物业税如果开征,对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是个特别大的挑战,在物业税实际征收过程中,除了减、免、安抚这些技术手段之外,更重要的是如何既避免社会动荡,又维护经济继续高速增长。
如同在中国任何一项改革中所出现过的问题一样,既得利益格局一旦受到触动,必然会有所反应。物业税一旦开征,交钱越多的,越是有钱有势的人,只有他们才有多套房子,在经济和政治上掌握着一定话语权的这些人必然要进行干扰和阻拦。但比既得利益群体的力量更让高层无法忽视的,是沉默的大多数。由于政府支出不透明、缺乏传统习惯等种种原因,中国人纳税并不积极,近来进行的个人所得税申报遇冷即是明证。如何让这些沉默的大多数能接受并缴纳一年一缴的物业税,成为政府最大的挑战。
物业税本质并不是为打压房价而设计,而是旨在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税源,改善区域内的公共服务,促使地方政府从“土地财政” 向“公共财政”转型。一旦地方政府财力稳定,改革顺利推进,加大公共投入,则地方民众集体受益,而房产价值将因此得到升值,政府所得的物业税收入进一步增加,一个经济、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才能得以形成,而中央与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财政关系也将发生变化。更为重要的是,物业税对于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、防止资产价格膨胀,将起到不可估量作用,对整个社会将不仅是因为一项税收而得益,而且对中国经济发展长治久安起着非同小可作用。因此在最短时间以最合适税率推出物业税,是当前一项很重要的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