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国内房地产市场最引人关注的一个话题,就是物业税何时启动,如何征收?按照正常运作流程,物业税最早也将于2009年正式推出,征收对象将主要是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屋。目前物业税空转试点范围的扩大,并不意味着物业税就会在今年到来,除非它超越相应的立法程序,仍以行政立法的面目出现。
具体而言,由于商业地产、写字楼等牵涉面积比较少,在相关研究讨论中对此方面的争议也是最少的,所以物业税可能在2009年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征,继而将征税对象扩展到拥有多套住宅的业主,逐步实现只要拥有房产都应该纳税。无论在哪个城市试点开征物业税,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短期冲击都会很大,税收成本也很高。因为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,还要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的房屋进行摸底,而现在的模拟试点只针对城镇居民。并且物业税出台,要经过许多部门决策,提案需要经过国务院法制办的审查再提交到人大常委会,经过“几读”后再提交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,走完全部程序,最短也需要3年时间。
从征收房屋面积而言,征收物业税有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。国家鼓励90平方米以内户型的开发和消费,不干预90~140平方米房型的开发和购买,但是对1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的开发和销售却是一直持抑制态度。因此,目前部分专家认为,物业税界定值为144平方米。也就是说,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,就属于物业税征收范围;相反,则属于免征范围。
如果一旦模拟试点变成实际征缴,其重要原则就是制定的税率不增加试点城市的税收负担。在实际征收时,政府将按照比房屋真实市值偏低的原则来计算征税额,考虑到首次开征房地产税,税率不宜定得过高。物业税改革课题研究组提交的报告所建议的税率是0.3%~0.8%,如果以超过0.8%的税率征收物业税,则可能增加居民的税收负担。
目前空转的物业税有两种计算模式:如果房屋是自住,以房产评估价的70%为基准,征收1.2%的物业税;如果房产是出租、投资用,就以投资回报的18%为基准,征收12%的物业税。由于物业税具有调节财富分配的功能,因此对消费者第一套房产可能会采取免税或减税的政策,主要是对消费者拥有的第二套住房征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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